根据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要求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及地点
岗位名称 | 岗位编号 | 面试时间 | 面试地点 | 报到及资格审核时间 | 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 |
骨干教师 | B338 | 2020年8月13日(周四上午8:30) |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 | 2020年8月12日(周三8:30-11:30,14:00-17:00) | 解放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 |
健康管理专业教师 | B340 | ||||
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| B345 | ||||
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| B346 | ||||
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教师 | B348 | ||||
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师 | B349 | ||||
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| B350 | ||||
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| B351 | ||||
骨干教师 | B342 | ||||
骨干教师 | B343 | ||||
骨干教师 | B344 | ||||
基础医学教师 | B360 | ||||
计算机教师 | B352 | 2020年8月15日(周六上午8:30) |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 | 2020年8月14日(周五8:30-11:30,14:00-17:00) | 解放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 |
思政教育、教学 | B353 | ||||
艺术类教师 | B356 | ||||
体育教师 | B357 | ||||
教师 | B363 | ||||
科研助理 | B364 | ||||
科研助理 | B365 |
注: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:
1.身份证,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,各学段学信网、学位网在线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,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;
2.应届生另携带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;
3.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(或认证申请受理)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4.招聘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,取消应聘资格。
二、考核办法
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,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、试讲及答辩,每人15分钟(体育教师B357、科研助理B365另需参加实践操作考核),计时员在还剩30秒时举牌提醒。面试(实践操作)的顺序通过抽签确定。
1.自我介绍:自我介绍不报自己的姓名,只说抽签号,时间为2分钟;
2.试讲:试讲内容在面试资格审核当天统一发放,时间为10分钟;
3.答辩:应聘者回答一道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问题,时间为3分钟;
4.实践操作:体育教师B357、科研助理B365岗位另需参加实践操作考核,时间约10分钟,由相关实践操作方面的专家安排现场实践操作并提出相应的问题。
面试打分均采取百分制,其中自我介绍、试讲占面试分数的60%,答辩占面试分数的40%。体育教师B357、科研助理B365岗位面试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%,实践操作得分占面试总分的40%,两项得分合计即为面试总分。其他岗位面试分数即为面试总分。
三、具体录用方法
1.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,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并参照国家人社部、卫计委颁布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(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)通过人员组织考察,对考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。
2.因考生放弃、体检(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)、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3.公示期过后,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4.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5.拟聘用人员与我单位订立3年以上(含试用期)聘用合同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应当在我单位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,迟到或缺考者则为自动放弃。
2.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,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。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5-88576010
联系人:陈老师 滕老师
附件:面试人员名单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
2020年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