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二)》的要求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、地点安排
1.资格审核
请考生于2023年1月12日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行政楼313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核。
材料清单如下:
(1)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(各学段)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(各学段)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(学位网)学位认证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;
(2)2022届毕业生另携带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;
(3)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(或认证申请受理)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(4)招聘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(5)个人详细简历一份。
2.面试
本次面试于2023年1月13日进行,请考生做好如下准备:
请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8:30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术会议中心(图书馆七楼)参加抽签及面试。
注:短信/电话/邮件通知每位应聘人员,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备学校联系应聘事宜,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处理。
二、考核办法
考核采用百分制,其中面试100%,面试分数即为总成绩,每人15分钟。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%;形成竞争的岗位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%。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如面试出现同分,则由学校组织加试。
三、录用办法
面试结束后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并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,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。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。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。
四、监督办法
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监督电话:0515-88588610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5-88576010
联系人:陈老师滕老师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
2023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