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级领导工作分工

发布者:校务管理发布时间:2026-06-26浏览次数:10

党委书记陈国忠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。负责组织、干部、人才、综合改革、党的建设、统一战线、共青团等工作。分管党委办公室(党委督查室),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统战部、考核工作办公室, 团委。联系护理学院。

党委副书记、 院长殷忠勇同志主持行政全面工作。负责人事、师德师风、发展规划、审计、外事、港澳台等工作。分管院长办公室(法治建设办公室),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力资源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人才工作办公室,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(政策研究室),审计处, 国际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。联系中医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。

党委副书记张慧同志负责宣传、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教育、综合考核、干部教育培训、老干部、关工委、工会、妇女、财务等工作。分管党委宣传部,机关党总支,工会,离退休工作处(关工委办公室),财务处。协助书记分管党委督查室,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统战部、考核工作办公室。协助院长分管法治建设办公室、审计处。联系康复医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,协助书记联系护理学院。
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徐成同志负责保卫、安全生产、后勤保障、基本建设、 国有资产管理与盘活利用、招投标、数字化建设与服务等工作。分管党委保卫部、保卫处,后勤管理处, 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办公室),数字化服务中心。联系数智医学工程学院、体育教学部。

党委委员 、副院长吴芹同志负责教学、医教协同“双高”建设、质量控制、教学督导、 图书、继续教育、职业培训等工作。分管教务处、医教协同办公室(产教融合办公室)、继续教育处(继续教育学院、基层医师学院)、 图书馆。协助院长分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(政策研究室)。联系医学院、基础医学部。

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郑习武同志负责纪检、巡察等工作。分管纪委办公室、巡察办公室、执纪审查室。联系药学院。
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罗琼同志负责学生管理与发展、招生、就业、科技创新与服务、智库建设、学术诚信建设。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人民武装部、学生工作处(招生就业办公室),科技处(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)。协助书记分管团委。协助院长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力资源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人才工作办公室,国际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。联系医养结合学院、公共教学部,协助院长联系中医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