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要求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安排如下:
一、面试时间及地点
岗位名称 | 岗位编号 | 面试时间 | 面试地点 | 报到及资格审核时间 | 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 |
教师岗 | B292 | 2021年6月3日 (周四上午8:30) |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 | 2021年6月2日(周三8:30-11:30,14:00-17:00) | 解放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 |
教师岗 | B293 | ||||
骨干教师 | B305 | ||||
骨干教师 | B306 | ||||
医学影像骨干教师 | B298 | ||||
医学影像骨干教师 | B299 | ||||
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| B302 | ||||
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实验教师 | B304 | ||||
司法鉴定工作人员 | B313 | ||||
司法鉴定工作人员 | B314 | ||||
司法鉴定工作人员 | B315 | ||||
口腔医学专业教师 | B317 | ||||
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教师 | B318 | ||||
卫生信息管理专业教师 | B319 | ||||
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| B321 | ||||
中医康复专业教师 | B307 | ||||
言语听觉康复专业教师 | B308 | ||||
言语听觉康复专业教师 | B309 | ||||
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| B310 | ||||
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| B311 | ||||
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| B312 | ||||
药学实验教师 | B294 | 2021年6月5日 (周六上午8:30) |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 | 2021年6月4日(周五8:30-11:30,14:00-17:00) | 解放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 |
临床药学教师 | B295 | ||||
临床药学教师 | B296 | ||||
局部解剖学 | B331 | ||||
病原生物与免疫学 | B332 | ||||
病理学教师 | B333 | ||||
机能学实验教师 | B334 | ||||
药理学教师 | B335 | ||||
专职研究人员 | B338 | ||||
专职研究人员 | B339 | ||||
江苏基层卫生发展与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人员 | B340 | ||||
计算机教师 | B322 | ||||
心理教师 | B325 | ||||
体育教师 | B326 | ||||
体育教师 | B327 | ||||
艺术教师 | B329 | ||||
日语教师 | B330 | ||||
思政教师 | B336 | ||||
思政教师 | B337 |
注: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:
1.身份证,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,各学段学信网、学位网在线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,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;
2.应聘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另携带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;
3.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(或认证申请受理)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4.招聘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,取消应聘资格;短信/电话/邮件通知每位应聘人员,请保持通讯畅通,已备学校联系应聘事宜,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处理。
二、考核办法
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,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、试讲及答辩,每人15分钟(体育教师B326、B327岗位另需参加实践操作考核),计时员在还剩30秒时举牌提醒。面试(实践操作)的顺序通过抽签确定。
1.自我介绍:自我介绍不报自己的姓名,只说抽签号,时间为2分钟;
2.试讲:试讲内容在面试资格审核当天统一发放,时间为10分钟;
3.答辩:应聘者回答一道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问题,时间为3分钟。
4.实践操作:体育教师B326、B327另需参加实践操作考核,时间约10分钟,由相关实践操作方面的专家安排现场实践操作并提出相应的问题。
面试打分均采取百分制,其中自我介绍、试讲占面试分数的60%,答辩占面试分数的40%。体育教师B326、B327岗位面试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%,实践操作得分占面试总分的40%,两项得分合计即为面试总分。其他岗位面试分数即为面试总分。
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%;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%;实践操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三、录用办法
1.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,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(其中司法鉴定工作人员B313岗位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计算总分);如遇总分同分,我校组织加试,根据加试结果确定最终体检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、卫计委颁布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(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)通过人员组织考察。
2.因考生放弃、体检(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)、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3.根据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结果,我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予以公示。
4.公示期过后,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5.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6.拟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(含试用期)聘用合同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,迟到或缺考者则为自动放弃。
2.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,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。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5-88576010
联系人:陈老师 滕老师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
2021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