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>的通知》(苏办发﹝2020﹞9号)、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》(苏人社发﹝2013﹞325号)、《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》(苏人社发﹝2021﹞15号)、《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根据应聘岗位条件,按照笔试成绩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,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我校本次招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面试时间、地点
1.资格复审
请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,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抽签。
时间:2021年5月29日(周六,8:10)
地点: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术会议中心(图书馆七楼)
2.面试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1年5月29日(周六,8:30)
地点: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术会议中心(图书馆七楼)
注:(1)短信/电话/邮件通知每位应聘人员,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学校通知应聘事宜,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处理。
(2)上午8:00前,在学校南校门口核验应聘人员信息、查看“苏康码”、行程码,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,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(身份证原件)。
二、面试组织
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任何信息,只可报抽签号。
1.面试考核办法
面试采用演讲、答辩的形式,面试顺序通过随机抽签确定。
(1)演讲:时间为5分钟,含自我介绍。
(2)答辩:时间为10分钟(其中审题、答题时间各为5分钟),面试人员回答二个问题,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。
演讲、审题、答题分别记时,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演讲、审题或答题(计时员在还剩1分钟时提醒)。
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,演讲、答辩分数各占面试分数的50%,两项得分合计即为面试总分。
2.面试合格线
根据参加面试的各岗位人数,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,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50%;没有形成竞争的,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%。
三、录用办法
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计算总分,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(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)、考察人员。如遇总成绩同分,按笔试成绩排名,若笔试成绩相同,我校再组织加试,确定最终体检、考察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、卫健委颁布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。根据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结果,我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予以公示。
四、招聘政策咨询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5-88576010
联系人:陈老师 滕老师
江苏医药职业学院
2021年5月20日